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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劑師協會:避免混亂 社區藥房應歸衛部監管

(八打靈再也13日訊)大馬藥劑師協會(MPS)主席安拉希說,政府需根據藥劑領域的相關法令、條規及指南,將社區藥房服務歸還予衛生部,此事應立即進行以避免出現進一步的混亂及問題。
他針對社區藥房需向貿工部申請冠病智能管理系統3.0(CIMS 3.0)批准信,才能在全面封鎖期間營業一事發文告指出,此事被視為違反管控社區藥房領域的法令、條規及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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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社區藥房服務由衛生部全權監管,社區藥劑師需持有年度注冊證書才能執業,而根據1951年藥劑師注冊法令,藥劑師需每年繳付50令吉才能留名在藥劑師注冊處,該注冊處是由大馬藥劑委員會全權管控。
他說,社區藥房會員也需依據1952年毒藥法令持有A執照以處理藥物,同時需遵守1952年藥物銷售法令、1956年醫藥(廣告和銷售)法令及1952年危險毒品販賣法令。
他說,社區藥房並不是一般的商店,而是在衛生部發出的2016 年社區藥房基準指南下被監管,需擁有至少一名注冊藥劑師且持有A執照,同時需展示社區藥房官方徽章,這些全都歸衛生部管制。
他補充,與社區藥房相關的法令、條規及指南清楚顯示,社區藥房是由衛生部監管,而非貿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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