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了整個番外篇的來龍去脈後,不是說什麼,老娘對這靚姐可衷心地敬佩有三——以健康社會的基準來說。
第一,她的警覺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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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即場懷疑到“假警”,這自非像老娘這種腦筋慢3條街的可比擬;尤其是,咱們這種自小被鄉土老媽動不動,以“叫馬打嚟拉你”這種恐嚇教育長大的。光是撻出“警察”這兩粒字,雖不至於屁滾尿流,但也足以被震嚇到原地踏步的腳軟膽慫了。
第二,她的公民意識值。
她固然說這發生在她家對面,感覺有點受威脅,特別是看到那大隊的人,不但沒一個穿制服,連口罩什麼SOP都沒有。再說,騎的爛鬼摩多和車子連個警笛燈也沒,根本無從標明他們真的是警方人員。
更甚的是,在展開行動之前,只見他們在附近抽煙談天吸kopi’O。點指兵兵,不管從哪角度去看,呃,他們都貌似追龍多過追匪那邊的——老娘也有這個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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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哲保身是社會集體認知
事實上,從父母籐鞭下活過來的人,都知道多管閒事肯定沒好下場。明哲保身算是常識,亦是這個社會的集體認知。所謂的公民意識,咱們在教課本上學習到的字眼,在現實社會中逐漸成了裝飾詞。
話時話,咱們整個小區的居民,是不是都欠她一聲謝謝。
第三,她的底氣值。
當那些自詡警察的,從屋外喝令她交出電話,接着就衝進她家。當她走下樓來時,他們罵她逃跑,她也沒怕過,直接懟回去:“什麼逃跑,你要看我電話我給你們看呀!如我從露台扔下來,扔壞了你們願意賠嗎?”
然後,還敢讓他們出示證件;其中一個從褲袋掏出一張“證件”晃了晃,她還眼尖的戳破:“怎麼你的證件像駕照這樣的?”……
像老娘這種生人不生膽的,能不給她讚麼!
(光明日報/副刊專欄‧作者:山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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