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

吉禁非穆用阿拉字眼

(亞羅士打12日訊)吉打州蘇丹沙烈胡丁殿下諭令,州內非穆斯林禁止使用“阿拉”(Allah)字眼。

吉打州秘書拿督安瑪今日發文告,傳達吉州蘇丹殿下的御令。殿下說,“阿拉”字眼只能用來形容上蒼的特殊名詞,這是僅供穆斯林敬仰的神圣字眼,而不能使用在錯誤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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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說,除非基于不將‘阿拉’与任何其創造物聯系在一起原因,否則嚴禁非穆斯林使用此神圣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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