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沙:工作期限3年‧機場官員涉貪速調走

(布城)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慕沙哈山說,為了進一步杜絕官員涉嫌貪污及濫權,當局一旦發現駐守在邊界或機場的官員涉嫌貪污與濫權時,立刻將他們調走。

他說,一些官員可能因在任太久而在把關時鬆懈,導致一些走私活動的發生,因此當局會在發現這些狀況時,立即將他們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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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反貪會緊密合作

他表示,一般上,駐守在邊界或機場的官員工作期限為3年,“不過,這將視他們的工作表現而論。若表現良好,將會獲得留任,若貿然調走他們,會造成極大的損失。”

慕沙哈山是出席大馬皇家警察與大馬皇家關稅局第二次最高會議後,針對記者詢及可能一些駐守邊界已久的官員或機場官員涉嫌貪污及濫權問題時,發表談話。

他說,雙方會與反貪污委員會保持緊密合作,避免貪污濫權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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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只要官員根據程序辦事,這將不會造成任何問題。“除了警察外,其他部門的官員也面對同樣的問題。”

同時,全國關稅局總監拿督斯里哈芝依布拉欣表示,雙方在這次的會議上主要是針對邊界防範問題、販毒及私運汽車等課題作詳細的討論。

他說,邊界防範問題包括人口販賣、走私及洗黑錢等。

記者詢及隨著雙方合作,可能會出現重疊性的法律問題,他說,雙方會針對這些問題商討,並會做出統一。

他舉例說,尚若雙方逮捕販毒份子,同樣會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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