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控偽造身份證駕照

(柔佛‧麻坡)兩名31歲男子被控偽造臨時身份證,其中一人還出示偽造駕駛執照在銀行開戶頭存支票,雙雙不認罪,各別獲准以6500及2000令吉保釋候審。

今日(週三,5月12日)上午,來自馬西的陳文忠(譯音)和林尼成(譯音)在麻坡推事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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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忠面對兩項控狀分別是指他於5月3日下午1時15分,在麻坡峇吉里路一間銀行偽造臨時身份證及駕駛執照,並在銀行開設戶頭以存入分別價值1萬170令吉及1萬令吉的支票,觸犯刑事法典468偽造以用作欺騙條文。

用偽造駕照開戶頭

第二項控狀指他於5月5日在同一間銀行擁有偽造臨時身份證,觸犯1990年國民登記法令25(1)(j)項條文。

他也因出示偽造駕駛執照,觸犯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108(3)(a)項條文而接獲罰單,可罰款5000令吉,或坐牢1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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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聆聽翻譯員讀出控狀後,否認有罪,並在庭上求情,表示家庭貧困,要求減輕保釋金。

主控官卡迪妮副檢察司則獻議兩項控狀分別以8000及5000令吉保釋。

推事諾法哈娜諭令被告分別以4000及2500令吉保釋候審,並把案件定於7月14日過堂。被告另外所面對的陸路交通法令的罰單,則於7月16日過堂。

此外,事發時與被告陳文忠一起前往銀行被捕的林尼成則被控在麻坡警局擁有偽造臨時身份證,面對1990年國民登記法令25(1)(j)項條文的指控。

他否認有罪,並表示父親剛去世,尚有妻兒要照顧,要求推事減少保釋金。

推事諭令被告以2000令吉保釋出外,案件同樣在7月14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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