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10日訊)2名漁民違例使用筌籠捕魚,被大馬海事執法機構逮捕調查。
大馬海事執法機構吉打港口區主任諾阿芝燕蒂說,當局執法員於今早11時40分,在吉中鉛縣班台督浪海域0.4海里處逮捕2名18歲漁民,並充公20個筌籠和價值180令吉的10公斤海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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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當時嫌犯已打撈筌籠上船並取出漁獲,在發現執法人員巡邏艇後,就將筌籠拋入海內逃走。執法單位追了約10分鍾才攔下對方。
她說,當局充公筌籠、海產、漁船和引擎等總值2萬8580令吉,並援引1985年漁業法令第11(3)(c)條文和第8(a)條文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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