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馬地方

屋前禁建神龕 士拉央市會2處拆3個

(士拉央4日訊)士拉央市議會公關主任莫哈末晉說,即使是在屋前,也不可隨意建造神龕,否則將牴觸地方律法!

他今天發文告說,鑒於屋主頑冥不靈,10執法人員在4名警員的陪同下,於昨午(3日)分別前往甲洞和士拉央兩地,拆毀3個被建在屋前的神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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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市議會接獲投訴,發覺屋主確實將宗教膜拜處建在屋前的空地,甚至因此而對其它居民造成滋擾,牴觸了1974年道路、排水溝和建築物法令的第46(1)(a)項條文。

莫哈末晉說,在給予勸告而被屋主置若罔聞後,市議會被迫派出神手,採取拆毀行動。

在行動中,執法人員也拆毀了一座非法洗車場私自建造的建築。

他透露,這是市議會自4月以來,針對這類投訴的第3次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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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警告市民必須奉公守法,不可在沒有獲得批准的情況下,於任何公共場所建造任何建築,否則將會遭到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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