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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州總警長有無政治干擾? 林吉祥籲7前總警長說明

(吉隆坡4日訊)隨著內政部長干預警隊事務事件爆發後,民主行動黨依斯干達公主城國會議員林吉祥今日呼籲仍然在世的7位前總警長,公開說明在委任州總警長時,是否面臨政治干預困擾。

他在一項文告中也促請9位仍然在世的前內政部長說明,作為警隊委員會主席,他們是否干涉任命州總警長的決定,或是讓時任總警長全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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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6位前總警長拉欣諾(1994年至1999年)、諾利安麥(1999年至2003年)、慕沙哈山(2006年至2010年)、依斯邁奧馬(2010年至2013年)、卡立阿布巴卡(2013年至2017年)和莫哈末弗茲(2017年至2019年),以及9名前內長慕沙希淡(1981年至1986年)、馬哈迪(1986年至1999年)、阿都拉(1999年至2004年)、阿茲米(2004年至2006年)、拉西(2006年至2008年)、賽哈密(2008年至2009年)、希山慕丁(2009年至2013年)、阿末扎希(2013-2018)和慕尤丁(2018年至2000年)。

警隊動員會主席內長無此權力

他說,從1974年至1994年服務時間最長的總警長敦韓聶夫已聲稱,《警察法令》賦予總警長“指揮和控制”部隊的唯一權力,而作為警隊動員會主席的內長則無此權力。

文告稱,首相署部長達基尤丁與內長結盟,對《大馬憲法》第140條文做出了錯誤的解釋,聲稱該條文“規定警隊委員會監督與警務人員的晉升、紀律、福利和其他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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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顯然是對即將離任的總警長阿都哈密批評韓沙干預警隊事務的回應。”

不過,文告指出,律師公會前主席再諾查卡利亞指首相署部長達基尤丁“不准確”地詮釋了憲法,因為根據憲法第140(7)條,如果任命不涉及晉升或降職,則委員會無權決定誰應擔任州總警長。

再諾說,這意味著總警長可以調動警員,只要這些調動不會改變職級,總警長就無需參考委員會的意見。

文告說,幾位前高級警察也說,警察部隊過去未受到政治干預,包括警官的晉升,如刑事調查部前總監查曼汗透露過去警隊的所有決定均由總警長領導的委員會決定,而隸屬於69特種部隊的前精銳警官哈林也坦承即使有,也沒有現在這麼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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