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蓋失竊釀意外‧可向隆市局索賠

(吉隆坡)聯邦直轄區部副部長拿督沙拉瓦南披露,因路上溝渠蓋或鐵蓋失竊而發生意外並受傷的民眾可向吉隆坡市政局索賠。

“吉隆坡市政局從2000年至今,共接獲98宗因人行道溝渠蓋等被偷,導致民眾發生意外及受傷,並向當局索賠的投訴,經過調查後,其中36宗案件已獲解決,當局也已付出高達42萬8184令吉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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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吉隆坡市政局施工前不會忽略工程安全,而在吉隆坡市政局管轄範圍內受傷的民眾,需在意外發生後的6年內提出索賠申請。

意外發生6年內須申請

“索賠民眾必須附上身份證印影本、報案書、案發地點原照、醫藥賬單及醫藥報告。”

此外,詢及因天災,如因吉隆坡常下大雨導致交通工具受損及屋子損壞的民眾能否索賠的問題時,他說,任何一個地方政府都不會對天災所造成的損失作出賠償,不過,當事人可向相關單位申請財務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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