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今年至2月接268投報 加密貨幣騙案涉930萬元

(吉隆坡22日訊)2019年至今年2月份,國內發生的加密貨幣騙案共有1979宗,涉及的款額逾1億9100萬令吉!

其中5種最常見的騙案為買賣及投資加密貨幣、挖礦投資貨幣、駭入加密貨幣錢包及勒索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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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警察商業罪案調查部總監拿督再努丁說,2019年有605宗,損失總額為1億3090萬令吉,至於2020年則有1106宗,損失總額為5120萬令吉。

“至於今年至2月份,警方接獲268宗,涉及的款額為930萬令吉,”再努丁接受國文陽光日報訪問時,作上述披露。

他說,同個期間,警方也逮捕了169人。

他也揭露詐騙集團的買賣加密貨幣的行騙技倆,集團欺騙受害者購買加密貨幣,把錢匯予嫌犯後,嫌犯卻沒有把貨幣匯入受害者的加密貨幣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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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也會在豪華酒店舉辦貨幣投資盛會,吸引有意投資者,此外,集團成員也會炫燿他們所謂的收益,如豪華車、豪華住屋及到歐洲國家的豪華旅游。

“至於假挖礦投資,投資者必須出錢參與比特幣挖礦活動,集團會出示進行挖礦活動的照片及影片,並告知投資基金被用來進行挖活動,其實並無此事。”

再努丁說,關於駭入加密貨幣錢包,嫌犯採取移花接木手法把受害者錢包內的貨幣移入自身錢包。

他說,手法是盜用受害者的手機或電腦,或盜取受害者的加密貨幣錢包密碼。

另一方面,通過勒索軟件行騙的方法為,嫌犯通過各種方式駭入受害者的電腦系統,包括通過電郵,嫌犯過後關閉相關電腦,再向受害者勒索加密貨幣贖金,如果受害者要重開其電腦。

再努丁提醒民眾,面對參與任何形式的加密貨幣投資時,必須警戒。

“至今,任何加密貨幣投資活動,在我國都被禁止。”

他說,民眾如果面對加密貨幣的欺詐問題,可聯絡警方商業罪案調查部欺詐反應中心,電話:03-26101559、03-26101599、013-2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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