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傲醬糊:孔子不食之道

上回談過中國古代最懂得吃的美食家是蘇東坡,那麼對吃東西最講究,不隨便亂吃的古人又是誰呢?算來算去,可能就是儒家祖師爺孔夫子也!

孔子在《論語》的〈鄉黨〉一篇中,發表其嚴謹的飲食觀,提到十多種“不食”之道,對食物的品質、新鮮度、切法和衛生水平都十分講究,絕非“屎唔臭都食”,不像某些“為食鬼”,一講到吃就流口水,乜狗屎垃圾都照食不誤;全部“有殺錯冇放過”,認為“食死都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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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不食”條規如下:“食饐而餲,魚餒而肉敗,不食;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食;肉雖多,不使勝食氣;唯酒無量,不及亂;沽酒市脯不食;不撤薑食;不多食;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最前面幾項是指魚和肉腐爛了,開始有點霉,或是食物顏色都變了,或發出惡臭,都不可以吃。照此看來,孔子一定不敢吃腐乳、紅雞蛋或臭豆腐了。

“失飪不食”,是指烹飪的方式不對,或會使食物過生,有致病的可能,相信孔子絕對不敢吃半生熟雞蛋做早餐,也不敢吃只得五成熟的牛扒,失去“鋸扒”的樂趣。

“不時不食”,即食物不當令時不去吃,例如不是榴槤季節卻硬要吃榴槤,不但價錢貴,還會吃到“生番薯”的貨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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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不正不食”,可見孔子對切肉的方法相當堅持,切割得不正,寧可不吃。有人可能會怪孔子太過“奄尖腥悶”,矯枉過正。其實孔子是有其道理的,切肉時如果順肉紋去切,肉質可能會韌到咬不斷,最好是打橫來切,切斷肉紋的纖維,較容易用牙把肉扯開,便於咀嚼。把肉打直或打橫來切,的確能使肉質老嫩有別,嚼來口感有異。我們應體諒孔老夫子老人家牙齒不好,勿怪勿怪。

“不得其醬不食”,這點我舉手舉腳贊同。各種食物都應該配最適合的醬料。例如吃福建麵要配峇拉煎辣椒醬、吃蝦麵要配蝦膏醬、吃豬腸粉要配麵豉甜醬,這才能發揮最完美的味道,切不可能亂配一通,“亂點鴛鴦醬”,變成“混醬”。

吃肉類等副食品,攝取量不宜超過米、麵之類的主食。因肉只是“”,本是增加滋味配米飯吃,使淡而無味的白飯易於入口而已。若吃肉多過吃飯,便本末倒置,反客為主了。如果餐餐只吃不吃飯,吃多多都不飽,成副身家都唔夠你食。

唯酒無量,是指喝酒應節制,切勿喝過量,免因醉倒而亂性發酒瘋。其實喝酒有害無益,就看打烏雪補選的再益,因少年時喝過酒,就被巫統把這陳年舊事挖出來攻擊,指他為“酒鬼”。只怪再益當年沒有讀過孔子這篇文章,不懂得引以為誡,才會被人抓住痛腳。

“沽酒市脯”,是指街邊市井賣的酒和小食,孔子怕不衛生吃後會“屙Fie Fie”,所以也不食。如果孔子活在今天,去台北旅遊,一定不會去逛士林夜市的街邊小食攤一檔接一檔地吃,而錯過不少遍嚐街頭小食的樂趣。

孔子愛吃薑,若是活在今天,可能今天薑芽鴨、明天薑茸雞、後天豬腳薑、大後天薑蔥炒牛河,天天無薑不歡,的確“夠薑”!

不多食,就是節制飲食,此乃孔子的養生之道,也許會提倡“少食多餐”或“只吃七分飽”,不會吃到肚子脹卜卜,少吃一點好過吃壞了身體以後什麼好料都不能吃。

祭肉放久了會變質,如放置超過三天,孔子絕對不食,這的確充滿智慧,不會吃到蟑螂壁虎的口水,也可免食物中毒而入院。

有位仁兄扭橫折曲地說:“孔子這也不吃,那也不吃,太過揀飲擇食,他可以吃的肉不多,難怪他曾說‘三月不知肉味’啦!”

數月前我看過周潤發演的電影《孔子》,片中倒沒有講到孔子對飲食之道,印象中最深刻的一幕,反而是“孔子見南子”。孔子姓孔名丘,字仲尼,“仲尼”聽來像洋名“Johnny”。記得以前有一部愛情喜劇《九零男歡女愛》,英文原名叫《When Harry Met Sally》。如果“孔子見南子”譯成英文,不知是不是應叫“When Johnny Met Nancy”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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