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警沒權援342條文開罰 倪可漢促取消罰單

(實兆遠20日訊)木威國會議員拿督倪可漢今天到警局報案,指控警方根據《1988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法令》第342條文向不遵守標準作業程序者開罰單屬不合法,並促請警方取消之前已開出的所有罰單。

他今早在政治秘書黃天榮和助理黃麗娟的陪同下前往愛大華警局報案後召開記者會說,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法令是屬於衛生部的條例,因此罰單應由衛生局執法人員開出,而非警方。

Advertisement

“之前我已數次發出媒體文告,指警方沒有權力根據這項法令開出罰單,而且所有罰單必須事先獲得總檢察長的書面同意才能發出。

“由宋溪區州議員西華尼申領導的霹靂州行動黨法律團隊,也得出與我相同的結論,即警察無權根據第342號法令發出罰單,所以這些罰單是非法而且無效的。”

他透露,行動黨也已成立了一個法律團隊,研究此課題,並免費為那些接獲此類罰單的人士提供幫助。

“行動黨法律團隊至今已收到許多來自公眾的投訴,令人震驚警方不斷發出1千令吉、1萬令吉,甚至5萬令吉的罰單。單單霹靂州便已有5人接獲1萬令吉的罰單。”

ADVERTISEMENT

倪可漢重申,他本身和行動黨的立場是所有人都必須與衛生部合作,阻止新冠疫情的擴散,包括遵守衛生部規定的所有SOP。但是各方都必須遵守並尊重法律,更何況是受托執法的警察,更應該如此。

他呼籲警方成立一個特工隊,研究這些問題或將問題轉交給總檢察長。因為警方不斷開出罰單的行為已引起民眾的憤怒,這種行為必須被制止。

 

 

標籤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