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型冠狀病毒

校方若瞞疫 違法 防長:可罰款

(吉隆坡18日訊)近日傳出有學校隱瞞確診冠病的消息,國防部高級部長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表示,在《1988年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下,任何一方存心隱瞞確診病例,都是抵觸法令的行為,而且是錯誤的。

他今日在直播記者會上,針對是否校長收到縣教育局的指示,要求勿向衛生部匯報確診病例的問題時說,每一個人、雇主、校方都有義務向衛生部匯報職場或學校出現的確診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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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把有關學校匯報確診的課題交回給教育部回答,並表示這是他們的範疇。

“最好問教育部長,因為他們更加清楚,但是在342法令下,任何人隱瞞確診病例,都是抵觸法令的行為。”

他說,在這法令下,違例者將面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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