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假收據詐政府逾8萬 前承包商囚7天罰1萬

(亞羅士打18日訊)前承包商涉嫌提呈假收據向吉州旅遊與文化部收取8萬3421令吉,作為在活動上準備音響設備及藝人的費用,他今日被控時俯首認罪,被判監禁7天,以及被罰款1萬令吉,或以監禁12個月代替。

被告莫哈末凱里爾(42歲)今早被反貪會帶到亞羅士打第二地庭面控,他沒有聘請代表律師,聆聽控狀後表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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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他被指於2014年7月3日在吉州聯邦大廈以吉州旅遊與文化部的名譽偽造活動信函,並於同年6月8日向當局提呈收費信函及收據,作為同年5月9日至10日在浮羅交怡珍浪海灘舉辦國際水源嘉年華上準備音響設備和藝人收費,共騙取8萬3421令吉。

被告觸犯刑事法典第471條文(偽造文件),罪成可被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向地庭法官慕達札尼求情時說,他目前已經失業,還需要照顧一名孩子及妻子,如今僅靠社險機構每月發放的600令吉維生,因此希望獲得法官輕判。

法官最終宣判被告監禁7天,以及罰款1萬令吉,或以監禁12個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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