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青體部長促選委會 闡明18歲投票進展

(沙亞南14日訊)青年及體育部長拿督斯里利查馬力肯指出,由於18歲投票制度已進入實施階段,選舉委員會(SPR)有必要闡明實施該項投票制度的最新進展。

“草擬階段已經完成,我們修改了憲法,以允許降低投票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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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該部門沒有權力越過選委會來辦事,因為選委會被賦予進行選民登記和審查的角色和責任,尤其是在講解18歲投票的方向。

“此外,還包括選民登記、投票權及成為候選人的資格。”

他認為,這項政策必須被捍衛及實現,因為其獲得211名跨越黨派議員的支持,並在國會下議院及上議院通過。

根據《馬新社》報道,利查馬力肯在位於武吉日落洞住家召開一項特別新聞發布會時,對馬新社和大馬國營電視台(RTM)發表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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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目前已經是實施的階段,整個過程也相對長,選委會必須講解工作範疇、過程及實施等計劃,而且必須對州政府機構的法律進行其他修改和協調。

盡管國會下議院在2019年通過了將投票年齡降低至18歲的修憲法案,不過至今尚未實行,對此利查馬力肯指出,國會已經通過2019年修改聯邦憲法修正案,未來的投票及參選年齡會從21歲降至18歲,而且選民登記也會自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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