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罰款提高首天 330人各罰萬元 MySejahtera非掃描不可

(怡保12日訊)調高違反防疫條例罰款額至1萬令吉的措施昨日正式起跑,全國總警長丹斯里阿都哈密說,昨天就有330人接獲1萬令吉罰單。

昨日在吉隆坡也有一名男子因沒有掃描MySejahtera應用程序而接1萬令吉罰款,阿都哈密說,該名男子沒有註冊MySejahtera ,所以接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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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若這名男子是一名確診病患,沒有掃描MySejahtera就進入商店,那麼就會威脅到其他到訪者的安全。

他今日在怡保出席霹靂州飛行部隊訓練中心的飛行員訓練結業儀式後說,“一些人總是以狹隘的眼光看待提高至1萬令吉罰款措施,我已經解釋了,要給予違法者多少錢的罰款是衛生部官員的權限,它可以是1萬令吉,也可以是1000令吉或50令吉,甚至是豁免。”

“我相信官員擁有足夠智慧作出衡量。”

他重申,最高1萬令吉的罰款只對付那些冥頑不靈的人士,例如違反經營卡拉OK者,此前只繳付1000令吉罰款,過後又再犯,這樣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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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散播冠病假新聞 無需庭令直接對付

針對政府昨日在聯邦憲報頒布《2021年緊急狀態(必需權力)(2)條例》,任何個人若制造假消息,發佈或散播與冠病或緊急狀態有關的假新聞,可被罰款最高10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對此,阿都哈密表示歡迎。

該條文闡明,擁有被認為包含假新聞資料的個人,必須在警察或授權人員發出指示後的24小時內刪除出版物;違例者將被處以不超過10萬令吉的罰款,並每日追加3000令吉的罰款。

他表示,警方如今在執法時不再需要向檢察署申請調查庭令(OTI),而是可直接向違法者採取行動。

“網上充斥著來自國內外的垃圾假新聞,人民不滿在出現假新聞被廣傳時,警方不採取,或遲採取行動,這是因為基於相關法令的限制,警方必須先獲取OTI,而申請OTI 的程序可能需要耗上一星期的時間。”

“而這一個星期的時間,很可能就足以讓假新聞引爆民眾的不滿,也可能會出現肢體衝突。”

他指出,警方的刑事罪案調查組在有關方面單位的支援下,全天候24小時監督和偵查出社交媒體上可能出現具煽動或污衊元素的假新聞。

他說,這些假新聞試圖引起特定群體的不滿情緒和焦慮,一旦這些非事實的新聞上傳後,警方會採取對付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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