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控方加重洗黑錢提控 扎希不認罪

(吉隆坡9日訊)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嫌挪用健康思維基金案,控方修改第27項控狀,即增加涉嫌款項及支票數目後再次提控,而阿末扎希同樣否認有罪。

通譯員在本案於今日續審前念出修改控狀,阿末扎希向高庭法官柯林勞倫斯說:“我明白這項控狀將加重對我的刑罰,謝謝……我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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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早前,此案主控官哈里斯向法庭申請修改第27項控狀,將“688萬5300令吉20仙”及“30張支票”,改為“751萬1250令吉20仙”及“35張支票”。

根據修改後的控狀,阿末扎希被控涉嫌非法收益交易,即指示錢幣兌換商奧馬阿里將751萬1250令吉20仙轉為35張支票,交給Lewis & Co.律師樓在馬銀行進行定期存款,這是來自非法活動的收益。

阿末扎希被控於2016年3月29日及7月15日,在吉隆坡武吉免登Marhaba有限公司,犯下上述罪行。

他面對47項涉嫌挪用上千萬令吉的健康思維基金會資金控狀,其中12項涉嫌失信、8項涉嫌貪污及27項涉嫌洗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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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洗黑錢控狀抵觸《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怖主義融資法令》第4(1)(a)條文,一旦罪成,可以在同一法令的第4(1)條文下判刑,最高刑罰為坐牢15年,以及罰款不超過非法收益5倍或50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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