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緊急狀態可開國會 阿莎麗娜讚元首維護憲法
(吉隆坡25日訊)國會下議院副院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感謝國家元首,堅定地作為人民的保護者及憲法的護航人。
她今日推文,也分別張貼兩張截圖,即國會於1959年成立之初,當時的國家元首闡述國會要素的會議記錄摘錄,以及國家王宮昨日發表的一片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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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陛下在昨日的文告中認為,盡管是實施緊急狀態時期,國會仍然可以召開及進行會議;在緊急法令14(1)(b)條文下,國家元首可以在首相的建議下,決定解散國會、召開國會及休會的日期。
1959年時任國家元首的會議記錄摘錄提到:“數個月前我們公眾評論成立國會是憲法的王冠及頂點,事實上這是重要要素。”
摘錄說:“它是王冠是因為在我們的憲法底下,聯邦行政機構是由國會給予法律地位,這涵括了我們國家元首及上下議會兩院的人民代議士。”
“它是頂點,是因為成立了國會,我國的議會憲制首次全面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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