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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妻把公司薪金存入戶頭 伍長控25罪

(怡保24日訊)沙亞南警局一名一巡伍長與在工廠人事部任職的妻子串通,偽造發薪文件,以把2年總共26萬3810令吉85仙的月薪存入自己的銀行戶頭,結果遭反貪污委員會提控上庭,並面對25項控狀。
被告是於上星期遭逮捕,而他的妻子還在潛逃中。被告今早在怡保反貪污法庭上否認有罪,法官英迪拉最終允許被告以12萬5000令吉及2名擔保人的情況下保釋外出。同時,被告也得每個月到反貪污委員會報到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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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擇定這宗案件於6月17日過堂。
被告莫哈末依巴(31歲)被控於2018年至2020年6月間,在一間工廠的辦公室,與身為人事部執行人員的妻子串通,提供偽造文件,存入自己的銀行戶頭,以領取有關公司的月薪,因此觸犯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28(1)(c)條文,並與2009年反貪污法令第18條文同讀,可在同一法令24(2)條文下遭懲罰。
被告一旦罪成,將面對不超過20年監禁及罰款不少於賄款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由於被告的妻子在潛逃中,副檢察司魯努希達擔心被告也會跟著潛逃,因此今日在法庭上反對被告保釋外出。不過,被告的律師莫哈末里端在求情時,認為被告親自向霹靂州反貪會自首,而且也給予反貪會充分配合,包括帶領反貪會官員到森美蘭淡邊和馬六甲尋找妻子,相信沒有潛逃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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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莫哈末里端希望法官念在被告需要養育一名新生兒,將每項控狀的保釋金定在2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