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迈克还有许多散佚在时间荒原上的文字尚未成书,但有什么关系,写下来的那一刻,它们本身就是它们存在的理由。迈克的笔法从来不是汩汩直流的叙事巨河,比较像是令人目眩的万花筒……
从前在三藩市,迈克有段时间是用英文写作,但他后来发现,“我不是喜欢写而是喜欢用中文写”。没有比迈克这句话更荣耀他写作的语言了,而迈克也从来不曾辜负汉字之美之好。同样有一双手十根手指,但只有他能够手到拿来,一句又一句,一段又一段,一篇又一篇,连图片说明都格外别致,图片因为说明仿佛更生动了,常常令人发出惭愧又满意的叹息。数十个字就能勾勒一张素描,毋庸搬运四五千字堆砌一幅画像,留白部分任由读者各自填上想像,迈克深谙省略的果效和暗示的乐趣。从前他为香港电影节小册子写的推介也有这种魔力,有时电影本身还不如他写的好看,可是我们不但一点都不介怀,反倒觉得电影辜负了他迷人的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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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债》里多的是这种优美手势。他为摩里西信手剪裁出这样一幅剪影:“花样的歌者,慵懒的妖娆有股睥睨人间况味,比愤俗还要冷一点,既不卖账也不稀罕别人卖账,时髦而且文艺。”他让艾曼纽丽花和她在《广岛之恋》遗落的身影彼此重叠,到底戏如人生抑或人生如戏,分不清也无需分得清:“对,她就是从广岛原子尘中兜进回忆的无名氏,二十四小时情事到头来只是无关痛痒的小插曲,往后回到自己的城市,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身穿最寻常的素色裙子,脚踏一双没有款式的平底鞋,默默过她自己的生活。”他替赖纳柯翰画的速写,俨然一帧缩时摄影作品,字里行间铺垫着他心照的日与夜:“最初认识他的时候,他不是先知也不是智者,是个会写字的多情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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