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日訊)一名羅里司機載著各種新鮮魚類、蘇東、蝦與魚肉,企圖在未持有出口相關准證的情況下,把這些海鮮出口至鄰國新加坡,其違法的行徑遭大馬檢疫及檢驗局(MAQIS)執法人員識破,重4236公斤、總值為9萬2760令吉的食品被當場扣留。
這場執法行動是於昨晚11時,在馬新第二通道展開,當時執法人員正針對一輛載有魚類的羅里進行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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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檢疫及檢驗局(MAQIS)柔佛州分局局長諾阿菲法發文告指出,執法人員成功攔截這輛企圖將食品違法出境的羅里。
他說,初步調查顯示,該輛羅里上載有的魚類包括石斑魚(Ikan Kerapu)、蝦、蘇東與其他總值9萬2760令吉的食品。
他透露,在未持有當局發出的出口相關準證下出口食品,將違反2011年檢疫及扣押服務法令(728法令) 第11(2)條文,並可在同法令下的第 11(3)條文下被懲戒。
違法者,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6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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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當局將時刻展開執法行動,並安排人員嚴守我國出入境口,以確保控制動物、魚類及植物等傳染疾病,以及食品安全保證,並符合設定的條件和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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