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警3年接1491投報 虐童犯近半是父母

(吉隆坡3日訊)全國警察性侵犯、家庭暴力及虐待兒童組主任茜蒂甘希雅披露,警方過去3年來共接獲1491宗虐童案投報,調查發現虐童案的罪犯以受害者的親生父母佔多數(46%),其次為保姆或託兒所(27%)、其他家庭成員(18%),另外9%是繼父繼母。

她接受國文《陽光日報》訪問時指出,警方過去3年來共接獲1491宗投報,在2018年接獲456宗,翌年增至534宗,而去年則接獲501宗。

Advertisement

不過,並非所有投報有虐待因素,當中一些是人為疏忽或意外造成。

暴躁醉酒是犯案主因

她說,警方調查顯示,虐待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是罪犯暴躁、醉酒或吸毒失控,佔了65%,接著是意外造成,如睡覺時跌下床、噎奶、癲癇症發作、腦部溢血,佔21%;而疏忽讓受害者獨處無人看顧導致受傷,或把孩子留在車裡則佔5%。

茜蒂甘希雅說,餘下的9%則是家長實行體罰教育,通常受害者是較頑皮或難以控制的孩子,傷勢一般不嚴重。

ADVERTISEMENT

另外,她說,今年伊始,警方單單上個月便接獲35宗虐童投報,其中8人因此身亡,包括上週五發生在馬六甲古魯蒙再也一名7歲男童溺斃在水桶的案件。

她透露,這些案件,有28宗在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條文下進行調查、6宗在同樣法令第33條文下調查,還有一宗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展開調查。

 

 

標籤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