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徐泰頡
(雙溪大年3日訊)行動管制期間,鐘錶店究竟可不可營業?商家聲稱已獲貿工部(MITI)批準,但又接到傳票,罰款1000令吉,商家為此大感不滿,希望政府儘快釐清,以免更多人被罰。
大年安曼再也廣場一間鐘錶店昨午4點多遭警方拉隊上門檢舉,賴姓業者(35歲)表示,當時他有向執法員展示由貿工部發出的批準信,不過對方指鐘錶店不在國安會批準領域名單內,因此違反行動管制令,並強調若業者不服,可上庭向法官訴求,警方只是依法行事。
消息傳出後,許多同行避免接到罰單,紛紛關店結束營業。
他也聲稱,業者們在行動管制令落實前,已透過貿工部網站作出申請,並獲得該部批準營業,不料遭警方上門檢舉,不清不楚接到1000令吉罰單。
他說,疫情期間,生意難做,業者們都有遵守防疫標準作業程序做生意,被罰1000令吉實在太為難小商家。
據警方發言人透露,警方執法時並非不講人情,之前也會事先警告,不過業者不遵守條規,才被迫採取行動;若公眾對警方執法不滿,可在被控上庭時向法官求情或辯解,屆時再由法官作出判決;警方只是依法辦事。
黃思敏:制定SOP應闡明
另外,公正黨青年團總財政黃思敏今天發文告時呼籲國盟政府在制定防疫標準作業程序時,“說清楚、講明白”,不清楚的政策不僅僅擾民,還影響日常經濟活動,1000令吉的罰款也會加重人民負擔。
“政府若無法統一防疫標準作業程序和嚴厲執法,即使延長行動管制令,也無法阻止疫情擴散。”
也是峇甲亞蘭區州議員的黃思敏說,國盟的抗疫標準作業程序模稜兩可,各部長說法不一,無法有效的傳達資訊,導致人們叫苦連天;再者,相關的抗疫程序不斷放鬆,無法有效地斷絕傳染鏈。
他指目前的行管令,最受影響的是無法營業的小商家,如理髮院、服裝店、美容業、洗車業等。國盟各部門應該盡快提出並解決被行管令影響的行業及民眾的問題,例如網絡順暢度、餐飲業與觀光業或是恢復經濟議題等等。
他也呼籲國盟應該提早公布新年的防疫程序,讓各界人士能夠有足夠的時間作準備;國盟應該拿出危機感解決國內的問題,並非事情發生後才亡羊補牢,最後受苦的是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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