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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告法院爭人權首例 印尼同志警察遭解職

 

(雅加達21日訊)2年多前因同志身份遭解職的印尼警察,尋求司法平反。他自認工作上從未犯錯,因性傾向開除他是歧視,這是印尼首宗同志告警方的人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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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警察德古原是中爪哇省警察總部的外事警察,他2018年被解職後向中爪哇三寶瓏的地方法院提告,先遭到駁回。他依法院要求,先走完警方內部救濟程序後,再度提告。法院將於下周二(22日)就此案再開庭。

開除他是歧視

今年31歲的德古說,他過去一直向家人及同事隱瞞自己的同志身份,2017年2月14日他與伴侶一起慶祝情人節後被警方逮捕。他說,得知被解職時他很訝異,有些警察涉入毒品、詐欺等案件,都沒有被解職,而他當警察期間沒有犯任何錯,“不考慮我的工作表現,因為性傾向將我解職,我當下感覺到不公平的對待”。

德古說,他不是為他個人而戰,而是為了基本人權,希望警方不會再有歧視少數群體的專斷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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