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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逾15萬 2移民官控33罪

(哥打峇魯14日訊)兩名柔佛州移民局官員因涉嫌收賄而於今日被控上哥打峇魯地庭,兩者共面對33項控狀,涉及的款項共15萬4340令吉。

根據控狀,首被告莫哈末哈里斯(27歲)面對31項共收賄15萬2940令吉的控狀,第二被告法斯瑪威(24歲)則面對2項共收賄1400令吉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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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法官是查曼莫哈末諾,本案由來自反貪會的諾哈米沙副檢察司主控。

被告莫哈末哈里斯被指於2018年4月至2019年11月,通過公務從幾人處獲得15萬2940令吉的賄金,這些賄金直接匯入他的個人銀行戶頭,使用的是位於哥打峇魯瑪末路的地址。

他因此觸犯刑事法典第165條文(公務員不得接受任何貴重物品或禮物),在此條文下被控,罪成者每項控狀可被判監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莫哈末哈里斯對第1至第18項的控狀俯首認罪,不過對於第19至第31項控狀不認罪,並要求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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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第二被告法斯瑪威則對他的2項控狀認罪,他被控於2019年2月26日和3月1日收賄共1400令吉。賄金直接匯入他的個人銀行戶頭,使用的是位於丹州道北縣的地址。

他同樣在刑事法典第165條文下被控。

地庭法官定於本月22日聆審和下判,2名被告都不獲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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