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型冠狀病毒

90人夜店狂歡 開罰47萬 起40萬元烈酒

(吉隆坡6日訊)90名男女半夜在夜店狂歡,遭警方上門突擊共開出47萬令吉罰單。

吉隆坡防範罪案及社區安全組主任拿督阿茲曼強調,不管是有條件行動管制令(CMCO)或即將於明日(7日)實施的行動管制令(MCO),隆市的娛樂場所都不被允許營業。

Advertisement

他透露,警方將加強取締隆市違反管制令的店面,確保民眾高標準遵守防疫措施。

阿茲曼是於今日凌晨親自率隊,帶領15名警官和20名警員,到吉隆坡嘉炳路某娛樂場所展開突擊行動。

“警方援引有條件行動管制令第18項第31條文(出席/涉及夜店/酒吧的娛樂活動–被禁止活動),向51名男子及39名女子開出罰單。”

阿茲曼指出,有關業者並非首次違反管制令,警方共開出47萬令吉的罰單給業者和所有涉及人士。

ADVERTISEMENT

他說,警方也援引1976年稅務法令,起獲店內500瓶市值40萬令吉的烈酒,這些烈酒可在1976年關稅法令下被充公。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