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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至14歲騎蚊型腳車被捕 警傳召52父母開11罰單

(八打靈再也15日訊)蚊型腳車活動捲土重來。八打靈再也警方根據民眾提供的蚊型腳車活動的情報,在過去3天展開截查行動期間,共檢查了52輛蚊型腳車,並開出11張罰單和扣押15輛蚊型腳車,同時傳召放任孩子變成“蚊型腳車黨”的父母及監護人到警局錄口供。
八打靈再也警區主任莫哈末法克魯丁助理總監說,該局交通調查及執法組從本月1日至3日,在八打靈再也PJS1路至PJS5路展開截查行動中,檢查了52輛蚊型腳車,並發現涉及人士的年齡介於9至1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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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週四晚發文告說,警方前後開出11張罰單,因他們觸犯1987年交通法令42(1) 條文,即在路上使用未在兩個輪子配置有效煞車功能的腳車。

“警方根據1987年交通法令54條文以及112(1)(A)條文,逮捕涉案者和扣押15輛蚊型腳車。”
他指出,放任孩子變蚊型腳車黨的父母及監護人也被傳召到八打靈再也警區總部,而警方也已警告他們須履行監護責任,並確保孩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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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將援引2001年兒童法令33條文,即讓孩子在沒有任何適當的照料和監督下離開身邊的條文,對付放任孩子不管的父母及監護人,一旦罪成,他們將可被判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或被判不超過5年監禁刑罰,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