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鎗戰右眼盲‧莫達清黨羽車禍死

(吉隆坡28日訊)70年代轟動全國的大盜莫達清其中一名黨羽,在39年前與警方鎗戰中右眼失明,坐牢5年出獄後改當德士司機,沒想到撿回一命的他,卻在週四凌晨開車回家時,失控撞向分界堤導致轎車翻覆,夾斃車內。

56歲的死者蔡興邦是於凌晨2時30分,在西部疏散大道靠近金地花園的交通燈路段回家時,發生車禍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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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51歲的妹妹蔡慕香(會計師)指出,大哥於1976年17歲時,在警方逮捕莫達清的鎗戰行動中,右眼被流彈擊中而失明;他多年來只用一隻眼睛看東西,不排除是視力不佳才發生車禍。

獄內染毒癮

她說,大哥當年雖然在鎗戰中被流彈擊中三四鎗,不過卻大難不死,過後被警方當成莫達清匪黨黨羽而被關進監獄。

“當時律師告訴父母,若認罪可從輕發落,因此大哥認罪,並坐了5年牢,卻在牢裡染上毒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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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感嘆指出,大哥原本是一個大好青年,卻因為一場牢獄之災便無法振作,出獄後仍繼續與舊朋友不務正業。

不過,她說,大哥之後已戒毒,並在三十餘歲時開始駕德士,多數選擇在凌晨時分到機場接顧客。

她說,雖然大哥視力不佳,卻喜歡夜歸及在晚上開工,這些年來常發生一些小車禍,沒想到如今卻車禍身亡。

與老母親住長屋區

蔡女士指出,大哥單身,與87歲老母親同住在泗岩末長屋區。母親在凌晨2時許撥電給大哥,被接電話的巫裔人士告知他已身亡。

“母親半夜曾來電申訴身體不適,擔憂深夜仍沒回家的大哥,我當時還安慰她喝杯熱飲先睡,孰料她過後來電告知大哥的死訊。”

她說,母親因心臟不適,週四早已由家人送入士拉央醫院治療。

莫達清橫行70年代大盜

大盜莫達清(B o t a kChin)是於上世紀70年代國內令人喪膽的大盜,民間流傳他是現代羅賓漢,劫富濟貧的大盜,但他一生幹下多起結黨搶劫,手刃同黨並策劃謀殺追緝他的刑警。

莫達清原名黃瑞清,於1951年在吉隆坡出生,他15歲輟學後加入盤踞冼都的“306黨”。

據悉,莫達清的花名“botak”(光頭)是有兩個由來,其一是他二度入獄剃了光頭,也有人說是國文“bantu orang tak adakerja”的縮寫,他也自稱是劫富濟貧的俠盜。

自稱是劫富濟貧

其“代表作”是發生於1975年10月26日,當時他與同黨分持短鎗和長鎗,到安邦路的跑馬場內,制伏21名保安員和數十名馬場職員,搶走21萬8000令吉。

但令警方震驚的是,莫達清竟策劃謀害時任吉隆坡刑事罪案調查副主任,有“罪惡剋星”之稱的古拉辛甘。

莫達清於1975年11月22日晚上,在昔喬拉路與蒂維斯路交界處的交通燈前,開鎗射殺坐在車內的古拉辛甘,但後者負傷開車逃至蕉賴警局,並逃過一劫。

此後莫達清與同黨欲策劃再度幹下劫案時遭警方逮捕,並於1981年6月11日凌晨3時被送上絞刑台,死時僅30歲。

中警埋伏鎗戰共開500發子彈

蔡興邦於1976年2月16日,相信與莫達清等人原本在怡保路的一間板廠內策劃劫走八打靈再也南洛公司50萬令吉,不過卻在藏身處被暗中埋伏的警方發現並與他們展開鎗戰,據傳現場共開出500發子彈,當時蔡興邦也在鎗戰中身受重傷,並導致右眼失明。

鎗戰也導致莫達清被穿過板牆的子彈擊中右腳、右手與背部而受重傷,兩名親信則在鎗戰中伏誅,而當時年僅17歲的黨羽蔡興邦被流彈擊中右眼,導致右眼失明,與另一名受重傷的黨羽一同被捕。

被捕後被控上法庭的莫達清,面對3項擁有鎗械與武器的指控,經過5年審判期,罪成被判死刑,而蔡興邦則被判坐牢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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