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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am前出門接罰單? 警澄清網傳視頻:沒這回事

(沙亞南26日訊)行管令3.0期間,民眾於上午8時前出門,會被警察開罰單對付?

雪州沙亞南警方今日澄清,有關今日中午時分被上傳到推特流傳的一則30秒視頻,指一輛汽車於今早7時56分被設路障的沙亞南交警攔下,指由於車主無法出示有效通行證,而被交警口頭聲稱要開罰2000令吉說法是不確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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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亞南警區主任巴哈魯丁助理總監今午指出,事實是交警只向事主講解行管令措施,即商業活動限於從上午8時至晚上8時的營業時段,並無開出任何罰單。

他透露,由2名警官率同13名警員於今早7時至9時,在沙亞南第31區安格力厄麗雅道(Per Anggerik Eria)設立排查違反行管令和交通規則的流動路障,在結束後發現在一個名為哥本路(Jln. Kebun)居民的臉書群組流傳上述視頻,關於一名在路障值勤交警與一名車主的對話過程。

“在有關對話中,交警有要求事主出示通行證和出行目的。交警向司機講解行管令期間的防疫標準作業程序,並沒有向司機開出任何罰單。”

他指出,有關路障一共發出了78張公眾違反交通規則的交通罰單;只有一張是因違規汽車載有4人,違反了行管令一車只限3人的規定,而援引1988年預防及控制傳染病法令第17(3)(5)項條文,向司機開出了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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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設路障除了盤查違反行管令防疫措施的民眾,也沒有放過任何違反交通規則的駕駛者。

巴哈魯丁證實,目前沒有一項標準作業程序闡明,民眾只有從上午8時至晚上8時才能出門。

對於視頻中的交警向車主表明,在上午8時之前不能出門的情況,擔心會引起民眾混淆;他坦言,警方對任何所造成的不便或混淆感到抱歉,重申出發點都是要為了大家的好。

根據該汽車於上午7時56分的行車記錄器視畫面,司機在來到路障前,被一名值勤交警攔下,要他出示有效的跨州縣通行證和出門理由,並口頭告知行管令規定還沒到上午8時,更直接表明要向司機開罰2000令吉,要司機出示身份證和駕照,令司機深感錯愕。

根據視頻畫面,交警向司機聲明行管令只限上午8時到下午8時能出門和在外活動,指事主沒有遵照大馬政府的行管令措施,要援引第26項條文開罰2000令吉。

截至下午4時30分,該推特視頻獲得8萬3000人次觀看、2342則轉推和1038則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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