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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便衣警鐵錘砸門搜毒 扣父女1天控阻差辦公

(吉隆坡24日訊)一對父女申訴,一隊為數8人,沒有穿制服的警員以調查毒品為名,以鐵鎚砸破住宅大門和3個房門,硬闖入屋大事搜尋,迫銬了2小時後,還將父女扣返警察局一天,然後再控他們“阻差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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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父女形容,警員的行動猶如恐怖分子,他們如臨大敵的對付屋內的3名老幼婦孺,一點都不專業,搜查不出任何足以指控他們涉案的證據後,竟然為他們套上阻差辦公的罪名,讓他們感到非常不公平。

60歲的廖先生是一名散工兼保健產品直銷商,33歲的女兒廖曉慧則是一名歌手。廖先生說,此事是於本月7日下午3時左右,在他們租住的吉拉央向陽公寓單位發生,當時家裡僅有他和女兒及9歲的外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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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到有人敲門,就打開客廳木門,只看到黑壓壓的一群人站在門口,神情很不友善,手上還拿著鐵棍等武器。我問他們找誰,他們聲稱是來自肅毒組的警員,要我開門讓他們進屋。我表示不相信,其中一個警員出示了一張警員證。”

1警員出示1張警員證

他不確定警員證的真偽,但腦海內從來沒有想過警察會找上自己,因為他很清楚自己不曾涉及案件,因而馬上想到對方可能是假警,因此堅持不肯開門,同時說會撥電999查證。

“我一邊喊假警,一邊關上木門,然後跑到女兒房間,喚醒正在午睡的女兒和外孫,同時撥打999電話求助。”

他表示,當時外面繼續傳來砰砰砰的敲門聲,對方高聲呼叫開門,還聲稱如果不開門,他們就會破門而入。

他說,他分別在3時25分和3時48分撥打999的電話,但一直沒有人接聽,他女兒當時也向親友以及在臉書發出求助訊息。

“我知道外面的木門撐不了多久,他們很快就會闖入屋內。”

廖先生指出,為了拖延時間獲得援助,他和女兒還把房內的衣櫥拉去頂住房門,約20分鐘後,屋外的一群人便闖進來,還衝到房門口。

“他們要我們開門,但我們實在很害怕,因為他們的行動實在很粗暴,我們在房內都可以聽到他們踢門、翻箱倒櫃的聲音。”

他說,這時候他反而希望他們真的是警察而非歹徒,因為警察至少不會奪命,相對歹徒還是比較安全。

押返警局扣一晚  驗不出吸毒獲釋

廖先生指出,對峙了15分鐘後,房門仍遭對方撞破,就連頂住房門的衣櫥也被擊破,而衝入房間的警察這時拿出手銬。

“看到手銬,我就確定他們是警察,我乖乖的伸出手,讓警察用手銬把我和女兒銬在一起,然後被他們推出客廳盤問。”

要求開電腦告知密碼

“我看到整間屋子猶如戰場般,物件四散,翻天覆地的被翻找過,一片凌亂,放在客廳的保健品全被開啟,散落一地。”

他說,警察把他和女兒推到客廳後,就拷問他是否有吸白粉,是否涉及毒品活動,而他也給予充分合作,在警方要求下打開電腦,告知密碼。

他表示,警察曾責問他為何不開門,他解釋是因為不確定他們的身份,害怕是假警才會有這樣的反應,並強調這是一場誤會。

“可是,他們沒有接受,我和女兒在客廳被盤問了整個小時之後,便被扣押到警察局,被扣留了一個晚上。”

他稱,他們在扣押期間被安排驗尿,但驗不出吸毒,警方最終將他們釋放。

原以為事情告一段落的廖氏父女卻沒想到,警方後來反控他們阻差辦公,讓他們感到非常冤枉。

這對父女於本月17日在刑事法典186條文下被控上吉隆坡推事庭,共繳付了5000令吉保釋金才獲准外出,案件將會在2月26日過堂。

憑一張照片指控涉不法活動?

廖先生表示,他詢問警方有何依據懷疑他涉毒,警方聲稱已經跟蹤他3個月,然後出示一張他站在樓下車旁的照片。

“憑一張照片就指控我涉及不法活動,這種做法極不專業,無法讓人信服。”

更讓他氣憤不平的是,警方竟然把他的女兒當成他的情婦,還說他常載她進進出出。

廖曉慧是一名駐唱歌手,經常由父親載送,由於工作需要,她的服裝打扮也比較出眾,不料警方竟然誤把她當成是父親的小三,讓她啼笑皆非。

廖曉慧認為,警方以阻差辦公反控他們,根本是莫須有的罪名。

她說,扣留期間,她在警員指示下採取尿液樣本時,對滿地尿騷味吐出一句很骯髒的話而已,警員卻以為她罵粗口,她已當場解釋。

她指出,當警方闖入房間拉她出來時,她也本能的以手臂阻擋,保護孩子,並重申沒有罵警察,也沒有爆粗口。

他們已經委任行動黨泗岩沫國會議員林立迎為代表律師,為他們討回公道。

女婿拍照錄音被令刪除

廖先生的女婿林先生表示,他接到求助電話趕至公寓時,發現大門破了一個大洞,一名便衣警員守在外面,完全不允許他們靠近。

“警方扣押岳父和妻姨出來時,我以手機拍攝照片和錄音,結果被警方喝令刪除,完全不講人權。”

此外,廖先生的長女說,警方的做法也對年僅9歲的小外甥留下創傷和陰影,以致聽到土地的建築活動時,也會誤以為有警察闖入屋。

“外甥整晚無法入睡,他還問警察不是捉壞人的嗎?為何卻來捉外公和媽媽這些好人,讓我感到非常心痛。”

林立迎促革除擺烏龍警官

林立迎促請警方革除涉及警官,因為對方一點都不專業,跟蹤3個月之後,還可以擺如此大的烏龍,殃及無辜的人。

他也促請全國總警長交代,有什麼條文規定警方在辦案時,不允許當事人或公眾拍攝或錄音。

他說,警方在緊急情況下,確實可以在沒有逮捕令的情況下闖入民宅調查,為了避免出現誤解,他建議警方在這樣的行動中,至少必須有一位制服警察,最好是警官隨同。

他將代表當事人向警方施壓,以撤銷阻差辦公的提控。

一起出席記者會者有行動黨怡保東區國會議員蘇建祥、士拉央市議員游佳豪、林晉伙及助理賴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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