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打灵再也26日讯)绑架本地商人勒索700万令吉赎金案,全国警察刑事调查部总监拿督古玛证实警方已接获律政署指示,在明早将其中6名嫌犯援引1961年绑架法令提控上庭,若罪成将面临至少30年的监禁。
古玛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警方是在周五(24日)将案件调查报告上呈律政署后,获得进一步的提控指示,即在明早9时30分援引1961年绑架法令第3(1)(以勒索赎金为目的绑架、禁锢或拘留他人)条文,将其他6人提控上八打灵再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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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相关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处不少于30年,但不高于40年的监禁与鞭刑。”
他表示,至于剩余的两名男女则转为控方证人,并以提高保释金为条件获准保释。
据早前报道,肉票妻子(46岁)于在本月17日凌晨1时30分向警方投报,警方接获投报后在24小时内,于沙阿南i-City地区某民宅救出肉票,同时逮捕5名男子及1名女子,起获数类毒品、手机及干案工具,随后警方援引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以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调查案件。
经深入调查,警方揭发案件疑与贩毒集团有关,随后再逮捕3人归案,当中包括获救的肉票、一名前警员及一名本地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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