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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鎗殺妻上訴得直 前警員監33年逃死刑

(布城15日訊)7年前開鎗殺妻的前警員上訴得直,死刑判決獲減刑至33年監禁,逃過一死!

上訴庭也判處被告12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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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訴庭法官拿督拉威德蘭為首的三司,一致裁決撤銷古晉高庭於2021年對蘇菲安阿布哈山作出的死刑判決。另兩名法官為拿督仄莫哈末魯米馬和拿督阿茲米阿里芬。

蘇菲安被控開槍射殺西蒂納德拉的頸部。

阿茲米在宣讀判決時說,上訴庭在本案中發現一些可減輕刑罰的因素,且不足以證明判處死刑是合理的。

“被告和死者是一對夫婦,他們的婚姻存在嚴重問題,最終導致他的妻子被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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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紅杏出牆朝妻開鎗

他指出,雖然法官意識到家庭暴力不能以任何理由得到寬恕或掉以輕心,但也認為死刑應該只適用於最嚴重的案件,而本案不屬於這一類案件。

根據案情,蘇菲安是於2017年5月21日,下午3時15分在砂拉越西連附近槍殺33歲的西蒂納德拉。

被告懷疑他的妻子與另一名男子有染。被告之後與與妻子對質,雙方爆發激烈爭吵,被告一怒之下拔出鎗,朝她的脖子開鎗。隨後,他逃離現場,乘坐警車離開。

蘇菲里的代表律師為米納德齊蘇德蘭。此案主控官為莫哈末法依茲魯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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