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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性侵17岁少年 网红传教士监6年1鞭

(沙亚南30日讯)前网红传教士阿兹曼今天对7年前7年前性侵17岁少年 网红传教士监6年1鞭一名17岁少年的一项控罪俯首认罪,被地庭判处6年监禁和鞭笞一下。

至于第二项控状,则在刑事程序法典第171A条文下被纳入考量(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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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拉希哈谕令昵称PU AZMAN的43岁被告阿兹曼,即日起在加影监狱服刑。

阿兹曼还被谕令在监禁期间接受心理辅导,并在服刑期满后接受警方监控为期2年。

当控方告知总检察署已于本月初收到由阿兹曼的辩护律师于10月提呈的陈情书后,法庭作出裁决。

根据两项控状,阿兹曼被控于2017年9月期间午夜12时至凌晨2时,以及早晨5时30分左右在Jalan Kebun的一间民宿,性侵一名17岁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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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因而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 14(a) 条文(触摸儿童肢体部分),一旦罪成,每项控罪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和鞭笞。

较早前,辩护律师法米阿迪拉基于多种因素要求法官判处最低刑罚,包括考虑到其当事人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他的另一名律师莫哈末扎希以被告曾是着名传教士,被捕前没有犯罪前科,以及被告的认罪是出于悔改和懊悔的因素向法庭求情。

“他自9月27日起在监狱服刑,并参与帮助其他囚犯和监狱职员的宗教活动,因此,这表明被告已经痛改前非。”

不过,主控官拉希达副检察司则指出,被告身为知名传教士,不应该做出这种不当行为,特别是这样对待儿童,因此要求法官考量公众利益,对被告处以重刑,以儆效尤。

控方鲁拉拉兹副检察司也出席今日的审讯。

12月17日,芙蓉地庭裁决阿兹曼于两年前性侵两名少年的4项修改控状罪成,监禁7年和鞭笞两下。

刑满须接受2年心理辅导

法官拿汀苏丽达谕令阿兹曼在服刑期满后,接受为期两年的心理辅导和警方监督。

12月6日,阿兹曼因两年前对一名18岁男孩做出严重猥亵行为,被巴生推事庭判处14个月监禁。

此前9月27日,阿兹曼因性侵一名17岁少年的两项控罪,被巴生地庭判处24年监禁和鞭笞两下。

莫哈末扎希在庭外告诉媒体,其当事人的所有监禁刑罚将从宣判日起同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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