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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月前參與祈福會遭傳召 2火箭議員質疑警差別待遇

(亞羅士打23日訊)吉州2名行動黨議員在去年7月受邀參與興都神龕被拆除後理事舉辦的祈福會,結果遭舉報為非法集會,日前遭警方傳召問話,但令兩人質疑的是,為何事隔7個月才被調查,莫非這就是反對黨議員的“特別待遇”?

行動黨吉州主席兼德卡區州議員陳國耀和哥打達魯阿曼區州議員鄭瑞隆,於本月21日下午被傳召到哥打士打警局助查這起被指為參與非法集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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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這起案與擁有90年歷史的林蒙甲拋路斯里瑪杜萊維蘭興都神龕被拆除事件有關。該神龕因非法占用私人地段受到指令搬遷和拆除,但在該廟理事入稟法庭申請暫緩拆除令等待法庭判決時,地方政府卻在凌晨派員拆除該廟。

陳國耀周五晚在臉書上載照片和帖文,指他和鄭瑞隆日前被警方傳召問話。

陳國耀(右)和鄭瑞隆(左)去年7月受邀出席祈福會,中為廟宇負責人莫根。(檔案照)

因此,該廟理事準備將此案帶入亞羅士打高庭提出訴訟前夕,理事和信徒們在該神龕原地點蠟燭進行祈福,祈求法庭案可順利展開。當晚受邀出席的人民代議士包括陳國耀和鄭瑞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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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耀和鄭瑞隆昨晚在臉書發布同一個帖子,並附上一張當時7月參與林蒙甲拋路興都神龕蠟燭祈福會的照片。

文中寫說:“因為這一張照片,昨天(21日)我與YB Teh(鄭瑞隆)分別被要求到警局錄口供協助調查。因為有人向警方報案,指這是一項非法集會。難道這就是反對黨議員的‘特別待遇’?”

陳國耀帖文解釋,該張照片是攝於去年7月的照片,當時是該興都神龕被政府拆除後所進行的一個祈禱儀式。

“我們希望在多元種族的馬來西亞,各族都有慶祝及舉辦其宗教慶典和節日的自由,包括大寶森節、華人農曆新年、開齋節、屠妖節、哈芝節等。尤其是作為國家和州領導,更要懂得尊重各種族各宗教,維持馬來西亞和諧和團結。”

鄭瑞隆:被指非法集會

鄭瑞隆接受本報訪問時說,他和陳國耀是於19日接到查案官來電,指他們涉嫌參與非法集會,將在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9條文下被調查,要求兩人到警局助查。

他指出,他在21日下午約3時到警局,並於下午4時結束盤問。過程中,查案官是詢問他為何當晚(去年7月10日)會去那已被拆除的興都廟空、受到誰邀請、當時還有誰在場、有認識了什麼人、膜拜過程中使用什麼道具或武器等。

“我告訴警官,我當晚是受到該廟理事邀請到該處參與膜拜儀式,完成儀式就散會了。”

他也問回該警官,為何事隔那麼久才展開調查,該警官解釋因太多案件需要調查,才拖了那麼久還沒採取行動。

陳國耀透露,他是於21日下午約4時,到警局接受近一小時錄取口供。警官有透露,若有需要,隨時會再傳召他和鄭瑞隆問話助查。

吉打州社青團團長陳錦冰發文告說,當晚只是一個小小祈禱儀式都被針對,這是多麼無理取鬧。

他說,我國是多元种族和擁有不同信仰的國家,各種族都有不同膜拜与祈禱的場所,甚至有些已存在幾十年或逾百年。他認為,我國需要更懂得尊重不同種族與宗教的和諧的領導者,來維持馬來西亞和諧和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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