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甲

65萬獲甲元首勳銜騙案 文件不足案展下月16審

(芙蓉4日訊)涉及65萬可獲甲元首勳銜詐騙案的巫裔男子,今日原於芙蓉第三地庭面控,但因呈堂文件不足,案展至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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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出,被告端莫達(34歲,自僱人士),於2017年10月20日至12月10日期間,在芙蓉向一名39歲的華裔商人進行敲詐,自稱可協助對方取得馬六甲州元首冊封勳銜,代價是65萬令吉。

當事人前後共奉上65萬令吉,但遲遲未接獲與冊封儀式相關的通知,直到被告失去蹤影后,才驚覺是一場騙局,遂於今年2月向警方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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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420(欺騙)條文及第417(欺騙)條文,首條文罪成可被判監禁最低1年、最高10年、鞭笞和罰款;次條文罪成則可被判監禁最高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雖然失蹤多時,但最終仍逃不過法網,於10月4日被控時不認罪。

法官迪安娜今日基於尚缺多份文件,而將案件展延至12月16日。被告代表律師為賽夫,主控官為諾拉麗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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