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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父苦尋13歲兒不言棄 “警方不查就授權我自己查”

(吉隆坡15日訊)8年的時間可以讓一個小孩完成幼兒園和小學教育,也足以讓一個青少年完成中學預備班至中六的課程;可對這位老父親來說,這8年的時間度日如年,無不時時刻刻都在牽掛著失蹤多年的兒子——林錦明(現年13歲,失蹤時5歲)。

人民黨投訴部與福利局全國主任李海雲等人今早連同現年65歲的林亞財到警察總部武吉阿曼提交備忘錄要求警方正式此案,並指若警方無意調查的話,請發出授權書以讓他們私下調查孩子的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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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此次提交備忘錄的目的除了希望警方繼續調查林錦明的失蹤案外,更希望警方可以調查一年前疑似林錦明印尼籍生母娜蒂雅用以聯絡林亞財的手機號碼所在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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