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我要回家”遭法院否决 63岁男被判继续住养老院

(新加坡12日讯)狮城一名六旬独住男健康欠佳被送入养老院后,申请回家被拒。

《8视界新闻网》报道,目前仍行动不便、健康欠佳的孤独63岁男子,在家缺乏可以全天候照顾他的看护,新加坡当局于是安排将他送进养老院。没想他却坚称自己可以独立生活,要回家养老过自己熟悉的生活,但法院为了他的安全和健康,认为他应继续住在养老院至少两年。

Advertisement

根据家事司法法院发布的判词,现年63岁的男子单身且没有孩子。2025年8月份被送进养老院之前,他就已身患多种疾病,且行动不便,需要仰仗轮椅出入。

此外,他没有工作,自2009年起就领取社会福利金,依靠政府补助维持生活;多年来也一直接受社区服务,包括送餐、上门护理等。但这些服务逐渐中断,原因并非资源不足,而是他与服务人员频频发生冲突。

无法自理生活 弟弟不愿照顾他

判词显示,男子和弟弟住在一间租赁组屋单位,弟弟在小贩中心当清洁工,每天早出晚归,但两人关系不好,他已表明不愿承担照顾男子的责任。

ADVERTISEMENT

男子的健康情况在2025年4月急转直下。义工上门时发现他的家中堆满垃圾,地上和床垫上布满排泄物,甚至滋生蛆虫。义工帮忙清理后,仅仅两周,情况再次恶化,男子坦言自己已无法独立如厕,只能将尿液收集在瓶中,却无法自行处理。

当局于是将他送入中央医院接受治疗,院方随后指出他需要全天候照护,送入养老院较为适合。不过,男子强烈抗拒入住养老院,坚持要出院回家,还说自己可以独立生活。

他也希望政府为他安排一名外籍帮佣,或依靠弟弟提供协助。但他没有能力支付帮佣费用,弟弟也没有能力照顾她,显然这两个方案都行不通。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的保护服务处最终申请将他送入养老院。

刚被送进养老院时,男子强烈抗拒,他拒绝进食、拔除导尿管,多次需要送院治疗。

“那是我的家,我要回去” 男子坚持不住养老院

今年1月份,社会及家庭发展部的保护服务处根据《弱势成人法令》申请让男子继续住在养老院两年。

男子提出反对。他恳求法院施舍他一点仁慈,让他离开养老院回自己的家生活。他说:“我要求尽快离开养老院,我要回家。理由是我要和弟弟一起,那是我的家,没有其他原因。”

他也反复表达他对养老院的恐惧,担心自己会像母亲和哥哥一样,在那里离世。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的保护服务处表示,男子固执坚持要当局代他聘请外籍帮佣,也指望弟弟会照顾他,买饭给他,但他完全忽略自己没有能力支付费用,而他的弟弟也已明确表态没能力照顾他。

此外,经过心理辅导和治疗,男子的情况逐渐稳定。他开始参与活动,与其他住户互动,情绪也有所改善。

法官指出,法律原则确实是尊重个人选择。不过,当所有社区照护方案都行不通,而当事人又面临严重自我忽视的风险时,法院不得已就必须介入,最终裁定男子继续住在养老院两年接受治疗和辅导,之后再复审。

最后,法官说可以理解男子不想离开自己家园的意愿,毕竟那不仅仅是一个住所,更是他熟悉的生活、以及尊严的象征,尤其他还不算太老,才63岁,但考虑这些之余,法院必须优先考虑的是他的看护问题。

另外,随著狮城进入超老龄社会,类似男子既有能力决定自己生活但缺乏资源或支援系统的个案可能越来越多,如何在“尊重选择”与“保障安全”之间取得平衡,或许将成为社会必须面对的难题。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