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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歲失婚婦墜愛情陷阱 55歲情郎偷心騙20萬

(吉隆坡5日訊)60歲失婚老婦去年10月透過臉書認識了55歲的劉姓男子,兩人迅速墜入愛河,老婦將對方當作廝守餘生的老伴;豈料情郎竟變“財狼”,假以創業名義商借20萬令吉,卻在今年8月份徹底失聯,老婦這才驚覺自己受騙,傷心表示:“我只想要他把錢還給我,我要錢不要人!”

徐女士聲稱,她與前夫離異已20年,兒孫都長大了。事情發生至今,她都不敢告訴家人,也坦言對男人徹底失望,只希望能盡快拿回自己的畢生積蓄,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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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周一在民政黨雪州公共投訴局主任林華正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說,該名自稱劉貴南(譯音)的男子,是在去年10月份透過臉書主動加她為好友,兩人之間並沒任何共同朋友。對方主動與她攀談,幾番對話下來,覺得彼此很聊得來,志趣相投,短短數天便發展成情侶關系。

臉書加友數天墜愛河

她說,本身在外租房獨居,而劉男便搬來與她同住了數個月。在一起的兩個月後,劉男聲稱想要與朋友創業開設月子中心,向她借了一筆10萬令吉的款項。

“他第一次是先開口借10萬令吉,說之後若不夠再借,他也說日後月子中心開了我能夠去那邊工作;考慮了大概一個星期,我便到銀行取出現金交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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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女士聲稱,劉男之後陸續向她借錢,而她也不疑有詐地答應,前後共借出了20萬令吉;交往期間,她還買了一輛車給對方代步。

她披露,劉男原本答應在6月份一次過把錢還清,但最後卻食言。7月杪時,對方開始不見人影,到了8月初就直接將她所有聯系方式封鎖及拉黑,這才驚覺自己中了愛情騙局。

徐婦:低調交往沒介紹給家人 

徐女士表示,她從未把劉男介紹給家人或朋友認識,一直低調交往,倒是劉男曾大方帶她到同善醫院探望中風的母親。

“他平時很少去醫院探望母親,他說自己要負擔所有的醫藥費用,每個月固定醫藥開銷是4000令吉。”

她指出,劉男聲稱自己是生意人,長得眉清目秀,平日打扮斯文整齊。他說過去曾做過很多工作,而她也因為信任對方,沒去核實對方的工作背景。

徐女士說,兩人交往初期,男方搬到她的租屋處住了數個月,之後便說要搬去和朋友同住,偶爾才會到她家小住幾天;後來兩人漸漸變成一周只見一次面,在3月份行動管制令實行期間,幾乎都沒見到面。

詢及為何會在短時間內便全然信任對方時,她回應說,劉男對她很好,呵護備至且有求必應,兩人從不曾吵架,她想要什麼,對方都會滿足她的要求。

被拉黑才知受騙 再回頭也不要他 

在劉男無故失聯及把她的聯系拉黑後,徐女士便知道自己上當受騙,直言即便男方回頭找她,她也不會再領情,只想拿回屬於自己的血汗錢。

“我要他還回我20萬令吉,我只要錢不要人。”

她指出,她在9月份時已前往警局報案,希望劉男在看見新聞後,能主動還錢。

據了解,徐女士在報案後,查案官向她透露劉男已非首次犯案,警局內尚有數宗針對劉男涉嫌詐欺的投報,因此相信劉男是愛情騙局的慣犯。

林華正籲劉男現身交代 

民政黨雪州公共投訴局主任林華正呼籲劉男主動現身給予徐女士一個交代,否則他們將會協助徐女士向武吉安曼警局做出投報。

“如果還有良心的話,就應該把錢還給她,這20萬令吉是人家辛苦存下來的。”

他說,即便劉男無法一次還清這筆款項,但也應該出來給予合理交代,慢慢的把錢還回去,而非避而不見。

林華正補充,倘若有其他民眾同樣被劉男欺騙,可挺身而出指證,避免更多女性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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