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3日讯)原定于今年退休的6名联邦法院法官与2名司法行政职务法官的服务任期将延长6个月。然而,预计于今年卸任的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的任期是否延长,尚未有确切消息。
根据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报导,消息人士透露,去年11月上任的马来亚大法官拿督斯里哈斯娜将留任至11月14日。哈斯娜将于今年5月13日年满66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消息指出,获延长任期的法官包括原定4月10日退休的扎巴丽雅与阿都卡林,以及5月23日退休的哈妮帕,但阿都卡林对于继续留任的意愿不高。
根据《联邦宪法》第125条文,联邦法院法官的退休年龄为66岁,但可在国家元首御准下延长任期半年。
司法委任委员会此前已提交建议延长任期的法官名单。
消息进一步指,该名单亦将呈交首相办公室,因为法官任期的延长可能对政府财务产生影响。
此外,预计第二批获延长任期的法官,包括将于7月1日退休的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以及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娜丽妮。
“然而,尚不清楚东姑麦润的任期是否延长,亦不确定她本人的意愿。”
东姑麦润是大马史上首位女性首席大法官,自2019年5月上任,原定于今年6月30日退休。
同时,法官丹斯里哈明达星与沙巴及砂拉越首席大法官丹斯里阿都拉曼,在服务任期延长后,将分别于4月21日和7月25日正式退休。
此外,仍未达到退休年龄的5名法官为拿督罗兹雅、拿督诺丁哈山、拿督阿布峇卡、拿督瓦兹尔与丹斯里阿末特里鲁丁。
目前,由于尚未确定东姑麦润的任期是否延长,她在安排民事与刑事上诉案件的法官阵容时,面临一定挑战。
“她希望确保在作出裁决时,法官小组内至少有3名法官仍在职。”
由于联邦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法官更替,可能对司法体系的运作产生影响。
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78条文,若法官小组仅剩2人,只要裁决一致,仍可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然而,若仅存的2名法官意见不一致,则案件需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