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51NGO向部長呈備忘錄 呼籲將跟蹤騷擾定罪

(吉隆坡21日訊)全國51個非政府組織向掌管國會及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旺祖乃迪以及副部長拿督瑪斯艾米雅蒂提呈備忘錄,呼籲政府將跟蹤騷擾(stalking)定為犯罪來保護受害者。

該聯合聲明指出,跟蹤騷擾在馬來西亞不屬於犯罪行為,並且沒有法律規定對付跟蹤騷擾者的限制令,因此警方無法追究跟蹤者的責任,而此情況必須做出改變。

Advertisement

“我們呼籲大馬內閣、國會和法律部長,將跟蹤騷擾定為犯罪行為。”

該聲明提及一名被跟蹤者瑪娃(Mawar)的自述:“他每天跟蹤我上下班,在我家門外等候幾小時,他一天給我發超過29條短信,還創建了超過10個社交平台賬號嘗試聯系我,他聯系我的同事和家人,讓我感到寒怕和迷茫,甚至想過自殺。”

根據婦女援助組織(WAO)和研究機構Vase.ai的一項研究發現,超過三分之一的大馬人經歷過被跟蹤並感到恐懼,而跟蹤事件在冠病疫情行動管制令期間依舊發生。

聲明指,許多國家都有針對跟蹤騷擾行為的具體法律規定,包括菲律賓、日本、澳洲、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紐西蘭、英國和韓國等。

ADVERTISEMENT

“在大馬,將跟蹤騷擾定為犯罪行為得到了來自各政黨、政府機構、非政府組織、學術界和公眾的全面支持。”

“在我們將跟蹤騷擾定為犯罪之前,像Mawar一樣的幸存者以及每年經歷被跟蹤的上千名馬來西亞人,仍然得不到保護。”

針對由首相署法律事務組(BHEUU)與其他政府機構及非政府團體組成的反跟蹤委員會,已在2020年初起草修訂《刑事法》和《刑事程序法典》,他們敦促政府迅速採取行動,避免進一步拖延這項工作。

共同提呈備忘錄的51個非政府組織包括婦女援助組織(WAO)、國民醒覺運動(Aliran)、全體婦女行動協會(AWAM)、馬來西亞穆斯林青年運動(ABIM)及婦女事務(HELWA ABIM)、全國誠信黨婦女力量(AWAN)、女律師公會(AWL)、 婆羅洲同盟(Borneo Komrad)、山打根陽光協會(Cahaya Society)、獨立新聞中心(CIJ)、大馬自強協會(EMPOWER Malaysia)、性別平等組織(ENGENDER Consultancy)、FAME、家庭前線者組織(Family Frontiers)、大馬人民之聲(SUARAM)、伊斯蘭姐妹組織(SIS)、人權促進協會(PROHAM)以及全國婦女組織理事會(NCWO)等等。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