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5萬電費變50元 “挖礦”中心偷電被識破

(新山28日訊)不法分子租借商業單位沒有向地方政府申請營業執照,並通過非法接駁電線及繞過電表的方式偷電,進行比特幣挖礦活動。該單位每月用電量高達5萬令吉,卻只需繳付每月區區30令吉至50令吉的電費。

今日上午,國家能源委員會率領執法大隊到依斯幹達公主城地區,突擊涉及偷電進行比特幣挖礦活動的單位。執法人員先破門進入振林山四季花園商業區一個註冊在私人名下的商店的3樓單位,並充公大量器材。

Advertisement

參與的執法隊伍來自依斯幹達公主城市政廳、陸路稅收局、輔警及國能公司。

據初步調查,有關單位設有大量的“挖礦機”及“散熱器”;經過當局統計,其中挖礦機就有100台,估計每台價值8000令吉至1萬2000令吉。

執法隊伍隨後突擊振林山浩然山莊商業區一個商店的2樓單位,偵破另一起涉及偷電進行比特幣挖礦活動的案件。該單位內設有48台挖礦機,並通過非法接駁電線及繞過電表的方式偷電;該單位每月用電量達3萬令吉,卻只繳付每月60令吉的電費。

2單位偷電 國能共損失252萬

ADVERTISEMENT

國家能源委員會柔佛州主席納茲琳在行動後對媒體指出,位於振林山四季花園的單位相信已運作3年,令國能公司面對180萬令吉的損失;而浩然山莊的單位相信已運作2年,令國能公司面對72萬令吉的損失。

她表示,相信這兩個單位之間沒有關聯,但是採用雷同的幹案手法,即通過使用連接器(connector)接駁地下電纜進行偷電,然後繞開店表供電給樓上的“挖礦中心”。沒有人士在這場執法行動中遭逮捕,當局仍在積極進行調查,找出涉案人士。

“這些挖礦中心通常設在店屋的最高樓單位,且內部經過裝修和改裝,包括放置間隔板隔音以掩人耳目,及安裝散熱器散熱。”

她指出,這是國家能源委員會首次在柔佛州針對比特幣挖礦活動涉及偷電,而聯合地方政府及各機構展開的行動,當局將援引1990年電力供應法令相關條文調查此案。任何涉及偷電者,一旦罪成,可被判處不超過100萬令吉罰款,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她勸請業主不要擅自將單位出租給不法分子、改裝電表或供電設施及在不安全的情況下用電。由於比特幣挖礦活動涉及大量用電,容易發生電線短路及火患而導致人命傷亡。

另外,國能公司南區“應對損失特別組”(Special Engagement Against Losses,SEAL) 工程師莫哈莫沙達里披露,國能自2018年以來在柔佛州針對商店涉及偷電進行比特幣挖礦活動展開288次突擊行動,涉案者將面對斷電行動和民事訴訟。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