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海24日訊)31歲華裔網賣商人以手機通訊應用程序(WhatsApp),發送5次不雅照片給46歲華裔女性,今日遭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控上北海法庭,被告當庭承認5項控狀,罰款8000令吉。
被告曾運雄(31歲,譯音)在聆聽通譯員以華語唸出控狀後表示明白,他當場承認5項控狀,法官諾愛妮考量到被告沒有前科,而且承認不會再犯,判決每項控狀罰款1600令吉,或以每項控狀坐牢一個月代替。
Advertisement
被告來自雪州蒲種,今日從雪州開車北上北海法庭,由弟弟陪同上庭。
立即注册 解锁全文
会员独享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