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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男童遗留校车死亡案 家属向四造索偿205万

(新山20日讯)5岁男童张禹泽被遗留在校车内致死一案,其父母获得律师义务援助,今日正式发出律师信,向4方索偿共计205万9301令吉,并要求对方在幼儿园官方网站及脸书道歉,否则将展开民事诉讼行动。

被索偿的4方,分别是幼儿园Tadika Perintis Indah、拥有该幼儿园的YK Education Group有限公司、交通服务公司Double Tree Transport有限公司及司机姚志荣(译音,Yau Chee W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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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死者的大马籍父亲张佳明(37岁)、中国籍母亲于跃洋(37岁)与祖母陈淑贞(64岁),今日在律师团队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谈及小死者时多次哽咽落泪,场面哀戚。

家属代表律师吴健南在会上表示,这宗悲剧并非天灾,而是人为疏忽与失职所致,导致一家人失去唯一的孩子。

他强调,有关单位除了承担赔偿责任,更应检讨学校与交通的安全机制,警惕社会,防范类似悲剧重演。

吴健南质疑未控幼儿园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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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健南也透露,律师团将向总检察署呈交请愿书,质疑为何检方仅提控司机遗弃儿童导致受伤,却未针对僱用司机却缺乏监管的幼儿园经营者採取法律行动。

他呼吁当局,同时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条(疏忽导致儿童伤害)与第33条(未合理看护儿童),以及《刑事法典》第304条(疏忽导致他人死亡)对幼儿园提控。

出席记者会者还包括马华新山市政厅市议员陈贤绮,以及律师陈俊杰与王俊豪。

根据早前报导,5岁男童张禹泽于案发当日早上约7时30分被送往幼儿园,但司机未察觉他未下车,将他遗留在车内长达约5小时,直到中午才发现时已失去意识,最终宣告不治。

案中的司机姚志荣(57岁)于5月7日在峇株巴辖地方法庭被控,他否认有罪,获准以7000令吉保外候审。

6月12日案件过堂,司机被告全副武装,戴着口罩和墨镜现身地庭,聆讯后迅速离开。

根据控状,被告于4月30日早上8时至中午12时05分之间,在新山武吉英达花园某幼儿园前的一辆日产校车内,作为有责任照顾张禹泽(死者)的人,将其遗留车内导致死亡,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疏忽照顾致使儿童处于危险中)。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案件于6月12日过堂时,因相关文件未备妥,法官将案件押后至6月17日再讯,但被告当日并未出庭,法官遂择定7月18日再次过堂,并对被告发出逮捕令。

小死者张禹泽的母亲于跃洋(右)声泪俱下念出家属声明,在旁的小死者父亲张佳明(中)强忍伤痛进行安抚,旁为小死者婆婆陈淑贞。

 张禹泽母亲声泪俱下 “锥心之痛谁能懂?”

“锥心之痛,谁能懂?希望各幼儿园单位加强管理,保障每一位孩子的生命安全!”

小死者张禹泽的中国籍母亲于跃洋(37岁)、大马籍父亲张佳明(37岁)、及婆婆陈淑贞(64岁),今日在律师吴健南等人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

作为一名母亲,于跃洋痛失了最爱的独子,她在发布会上声泪俱下,念出家属声明。

“除了为我的孩子讨回公道外,也希望这个悲剧可以警惕所有幼儿园老师以及司机们,请负责一些,小孩子的生命安全不是儿戏!”

她透露,她在得知失去家中唯一的宝贝儿子之后,感到生活失去希望和方向。

“我很茫然!孩子是我们的一切!可就是因为幼儿园的不负责,老师和司机的不负责,让我们永远失去了我们的挚爱,这种锥心之痛,谁能懂?谁可以理解?”

“小孩到学校上课,难道学校不是应该第一时间点名确保孩子们出席吗?这不是最基本的吗?教学再好、名誉再好,孩子最基本的安全却保障不了也是徒然。”

“我真的希望以后幼儿园加强管理,司机和老师做好交接,请负起该负的责任!请保障每一位孩子的生命安全!”

至于司机方面,她希望交通部拟定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尤其是幼儿校车,因为小孩子根本不会自救或紧急逃脱,如果规定所有幼儿校车必须要有跟车老师陪同,可大大提高孩子们的安全。

她也呼吁各幼儿园的司机,必须在下车前检查每一排座位,以防再次发生如此的悲剧。

家属希望小禹泽没有白白牺牲,更希望他可以在天堂做个快乐的小天使。(档案照)

“丧子之痛会是我们心里永远的痛,我知道这种痛会维持很久,但我们还是会继续努力的去生活!希望我儿子的这个悲剧,可以为所有幼儿园敲个警钟!”

“希望他没有白白牺牲,更希望他可以在天堂做个快快乐乐的小天使。”

另一方面,对于律师团队的义务援助,于跃洋表示,家人非常感谢吴健南律师团队、议员林添顺和陈贤绮,无偿对家人提供的帮助与支持。

她说:“他们如雪中送炭般温暖了我们的心,让我们在最绝望的时候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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