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4日訊)全面封鎖期間,5名屬於親戚關系的男女,相約到酒店休閒處群聚與喝酒,因違反標準作業程序而每人被警方開出4000令吉的罰單,4人合共被罰2萬令吉。
警方是在昨午5時20分在峇都丁宜展開檢查行動時,發現上述年齡介於20歲至63歲的4男1女在酒店範圍內群聚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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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線警區主任蘇菲安說,警方在調查行動中發現,其中一名持有跨州信函的吉隆坡男子,這幾天來檳城是有公務在身。
“該男子到檳城後入住該酒店,而其他人則是男子的親戚,都居住在東北縣。”
他說,上述5人都因為違反全面封鎖管制令,即不准群聚而遭警方開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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