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5次性侵17歲少年 男教師面控不認罪

(哥打峇魯7日訊)1名53歲的男教師上個月5次性侵1名17歲的少年,而於今天被帶到哥打峇魯地庭面控。

不過,被告莫哈末凱立哈山在法官阿末巴茲里面前不認罪,並要求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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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項控狀里,被告於1月13日下午4時37分在柏靈雅區的甘榜巴勿布杜,通過手機程式WhatsApp聯系1名17歲的少年,並表示要送1輛摩托車給後者以和對方性交,而抵觸2017年性侵兒童法令第15項條文。一旦罪成,被告可以在同樣法令的第12項條文被懲罰。

在第二和第三控狀里,被告於1月29日下午3時,在同樣的酒店房間,再度性侵少年。他因此抵觸2017年性侵兒童法令第14(a)項條文。一旦罪成,被告可以在同樣法令的第14項和第14(d)項條文被懲罰。

在第四和第五控狀里,被告則是因為在1月13日上午9時22分及1月14日上午10時31分,在甘榜巴勿布杜性侵同樣的少年,而在2017年性侵兒童法令第11(1)(a)項條文和第15(f)項條文下被控。

此案的主控官是哈查魯花麗娜副檢察司 ,被告的律師代表為阿末努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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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上,哈查魯要求法官拒絕被告保外儒雅審,不過,被告律師則要求其當事獲得保外,因為他是1名教師,也是一家之主。

法庭之後允許被告以3萬令吉和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並且必須在每一個月的1日到警局報到。此案定於今年4月11日重新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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