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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接4警告信 服裝店帳篷終被拆

(沙亞南14日訊)沙亞南第7區一所服裝店自2015年以來,違規設置帳篷,期間已發出4張違規警告信予該公司,昨天沙亞南市政廳總動員,出動95名各小組官員和執法人員及至少2架挖泥機,在獲得警方和國能公司協助下,一舉拆毀這間服裝店違規設置的帳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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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廳發文告說,市政廳於今年3月2日援引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第133號法令)第70(1)條文發出通知函,闡明違規建立的帳篷沒有得到市政廳的任何書面允准,諭令涉及公司必須馬上自行拆除帳篷。

“在同一時間,市政廳也援引第133號法令第72(1)條文,發出另一張諭令相關單位,需在3天內即最遲3月4日,需拆除帳篷的通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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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說,基於相關單位對市政廳發出的諭令拆除通知函不為所動,市政廳於3月5日再援引133號法令第72(6)條文諭令涉及單位,須在30天內即最遲4月4日清空帳篷,以便由市政廳執行拆除行動。對此,市政廳理應要在4月5日展開拆除帳篷行動,但展延至昨天。

文告指出,該服裝店不具有在空地搭建帳篷的營業執照,也沒有獲得市政廳允准便設立廣告牌,因此市政廳援引2007年廣告地方條例採取行動。

文告表示,參與執法拆除行動的95名各小組執法員和官員,來自執法組、建築物組和工程組等。為此,市政廳要提醒和警告商家們嚴加守法,不要在沒有獲得市政廳的允准下,便貿然搭建任何違規建築物。

文告強調,一旦發現有商家違例,市政廳將採取嚴厲行動,因為市政廳是奉行廉政與透明作業的地方政府,以向民眾提供高效和有能力服務。據瞭解,市政廳今早再派員到現場,展開第二輪的拆除行動。

此外,市政廳昨晚在臉書專頁上傳,拆除服裝店違規帳篷的文告後,引起網民留言揶揄該服裝店獲得很大的“保護傘”,市政廳要到5年後才願意採取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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