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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歲爸愛上孩子13歲同學 成為情侶後 涉強姦坐牢

(汶萊斯里巴加灣3日訊)汶萊一名44歲男子涉嫌強姦13歲少女,他對犯罪直認不諱,被法院判處16年監禁和12下鞭刑。
法院獲悉,這名男子於今年1月至8月期間,在一所房子里首次強姦該13歲少女。第二項指控稱,男子於8月17日或18日再次強姦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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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哈尼塔宣判時指出,此案令人不安,被告兩次與少女發生性關係,這無疑是強姦,因為受害者年僅13歲。
“無論兩人是不是情侶關係都不重要,加重刑罰是因為受害者年紀小、是一名特殊學生,他利用這一點和少女發生性關系,而不是保護她。”
副檢察官指出,被告已婚,並和妻子育有3名子女。案發期間,被告正在辦理離婚手續,他和父母及其中一名孩子同住。
被告通過同住的孩子結識受害少女,當時孩子正和少女視頻通話,孩子告知父親正在找女性伴侶,父親就和受害少女交換了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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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自此每天和受害少女通話,兩人的關係日漸升溫,並決定見面約會。當時少女對祖母謊稱她去慢跑,被告就接走了少女,兩人也首次發生了關係。
兩人發展成情侶關係,少女一次因母親病情惡化而倍感壓力,帶著衣物就和被告離家出走,兩人再次發生關係。祖父發現少女沒有回家,於是報警處理,這才揭發這起案件。
文/圖: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