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4男酒駕被控 判罰逾萬監禁吊牌

(太平15日訊)4名華印裔男子酒駕被警方逮捕,今日被提控上法庭,被告認罪后各罰1萬至1萬2000令吉,監禁1至3天,以及駕照被吊銷2年。

太平警區主任奧斯曼助理總監指出,警方是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5A(1)條文,將4名酒駕男子提控上法庭,分別是3名華裔及1名印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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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警方是在巡邏時截停有關車輛,並為司機進行酒精含量檢測,繼而展開扣捕和提控行動。

奧斯曼也促請公眾以上述案件為戒,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以保障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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