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4男違令蹓躂控上庭 1被告反嗆攝記“再拍”

(雙溪大年6日訊)4名男子在行動管制令期間蹓躂被捕,今早被控上法庭面控,其中一名被告一臉囂張的反嘲諷拍攝他的記者:“又不是殺人案!再拍,再拍?!”,而其他被告則以手,或以衣服掩臉,避開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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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囂張的被告是一名華裔穆斯林,J菲利陳阿都拉(41歲,羅里司機)。

他被控於本月1日下午3時40分,騎摩多外出時被巡警發現和截查,但被告拒絕下車接受檢查,還加快車速逃跑。儘管警員3度鳴笛警告,被告仍拒絕停車,結果被告失控翻覆,連人帶摩多被拋到地面,當場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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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2名21歲的印裔被告甘迪與吉瓦尼山則是於3月31日晚上7時半,在美農一帶騎摩多蹓躂遇巡警攔截拒停,警方數次警告才停下摩多,2人因沒合理外出解釋,加上拒絕與警方合作,雙雙被捕。

另一名17歲印裔少年在3月31日傍晚6時30分,在美農一帶被巡警攔截,因無法出示身分證和沒合理外出解釋被捕,他同時牴觸國民登記局法令25(1)(n)條文。

4人在2020年防範及控制傳染病條例(疫區內措施)7(1)條文下被控,皆俯首認罪,推事努魯艾娜判處首3名被告罰款1000令吉,或以監禁3個月取代罰款。

至於17歲被告雖然在庭上認罪,但基於尚未成年,因此定於5月6日過堂,等候其品行報告出爐再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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