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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濫權控狀回地庭重審 慕尤丁上訴

(吉隆坡1日訊)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已針對上訴庭三司推翻高庭撤銷他在選擇性招標計劃(Jana Wibawa)4項濫權案的撤控裁決,向聯邦法院入稟上訴申請。

英文《星報》報導,他昨天已透過仄丹與夥伴(Chetan Jethwani & Co)律師樓入稟上訴通知,並將控方列為答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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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報》看到的上訴通知中,慕尤丁對上訴庭的整個裁決提出上訴,並敘述上訴庭推翻他無罪釋放3個重點。

上訴庭三司2月28日裁決時認為,儘管反貪會法令第3(c)條文中沒有提及社團,但是土團黨仍然屬於政黨社團。

上訴庭也認為,高庭法官針對慕尤丁的濫權控狀含糊及有缺陷的認定是無效的,反之,控狀是清楚的,一致裁決推翻高庭撤銷慕尤丁在選擇性招標計畫4項濫權案的撤控裁決,並諭令案件交回地庭重審。

2023年8月15日,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賈米爾裁決,批准慕尤丁要求撤銷他在Jana Wibawa案被控4項涉2億3250萬令吉的濫權控狀的申請,從而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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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賈米爾認為,慕尤丁的4項罪控含糊、有缺陷且毫無根據,沒有犯罪詳情。

控狀指77歲的慕尤丁在擔任首相期間,於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在布城首相辦公室,利用首相和土著團結黨總裁的職權,向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Mamfor私人有限公司及商人拿督阿茲曼尤索夫索賄,總額達到2億3250萬令吉。

慕尤丁是在2009年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23(1)條文(濫權受賄)下被控,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條文下治罪。

除了上述4項濫權指控,慕尤丁在同樣案件另外面對3項洗錢罪控狀,由於進入上訴庭上訴階段,這3項洗錢提控獲得高庭發出暫緩執行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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